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09 15:10:38 點閱:51
說明: 一、依據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辦理。 二、114年度各校初選推薦特殊優良教師人員,經本府依規定召開初選會議及評選會議,決議遴選中小學特殊優良教師(含校長)計51名。 三、案內依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第6點第2款規定,推薦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師鐸獎決審6名人員,如未獲師鐸獎者則於本縣教師節表揚大會頒給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獎勵。